為強化研究生培養(yǎng)的過程管理,規(guī)范研究生課程學習、考核及成績存檔管理等工作,根據《湖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校行發(fā)研究生字【2010】32號)的精神,特制定《湖南師范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考核及成績存檔實施管理辦法》。研究生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的規(guī)定,按期通過各科課程的學習和考核。
一、課程學習
1、研究生需按時參加個人培養(yǎng)計劃中規(guī)定的課程學習,修滿課時并參加考試以獲得相應學分。
2、個人培養(yǎng)計劃中的課程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3、研究生如不能按期參加課程學習,應履行請假手續(xù)。未經批準擅自缺席或請假于逾期者一律按曠課論處。
4、在全程考勤情況下,研究生缺課累計超過該門課程總學時數的三分之一時,不得參加該課程考核,該課程成績記零分;在抽查考勤情況下,有三次抽查缺課的研究生,不得參加該課程考核,該課程成績記零分。凡曠考者,該門課程本次考試成績記零分。
二、課程考核
1、研究生課程在講授完畢后應進行考核。其中必修課考核形式一律為考試,選修課考核形式可以為考試或考查。
2、各專業(yè)可根據專業(yè)和課程特點自行確定課程考核的具體形式,并在培養(yǎng)方案中予以確定。
3、鼓勵以要求學生撰寫文獻閱讀報告、實驗報告、調查報告等形式加強過程考核。過程考核成績可按一定比例折算進入最后的成績評定。
4、課程考核時間,一般安排在授課結束后的兩周內進行。公共必修課考試時間由研究生處確定,專業(yè)課考試時間由學院研究生工作秘書會同任課教師確定。考試時間必須提前兩周向研究生公布。
5、公共必修課的考核由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專業(yè)課程的考核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6、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如本人因疾病住院)不能應考,可在已修滿課程最低學時后,憑有關證明申請緩考。專業(yè)課程緩考經任課教師同意后報所在學院批準,方可緩考。公共必修課程緩考須經任課教師同意后報研究生處批準,方可緩考。擅自缺考,或申請緩考未獲批準不參加考試者,該課程成績以“0”分登記,并需重修課程后方可參加考試。
三、課程成績評定
1、課程考核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記分。
2、研究生修讀的課程若成績評定不及格(包括因曠考、違紀等原因成績記零分的),應按規(guī)定程序申請重修。重修并考核及格后以實際成績計入成績紙質和電子檔案。
3、公共必修課程有研究生處負責組織評卷,承擔授課任務部門教師承擔閱卷任務。專業(yè)課程由任課教師負責評定成績。
四、課程成績及試卷存檔管理
1、研究生課程成績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2、公共必修課程成績由研究生處負責錄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并以單位出具紙質版課程成績冊交學院及承擔閱卷部門存檔。公共必修課程試卷交由研究生處存檔。專業(yè)課程由任課教師在研究生管理系統(tǒng)中錄入成績,并將課程成績打印成冊簽名后連同試題、評分標準及課程答卷等一并交學院存檔。
3、研究生課程成績的錄入和存檔管理一律要求在課程考核結束后的新學期開學兩周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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